学校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布置会

发布者:pgcadmin发布时间:2021-04-24浏览次数:1545


423日下午,学校在新长校区厚德楼一楼东会议室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布置会。党委副书记、校长方忠,党委常委、副校长崔刚,14个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院长、教学院长和系主任,评估处、教务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崔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评估处处长周浩总结了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和持续改进阶段性成果。传达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教高评中心函〔202101号文)文件精神;简要解读了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实施办法(讨论稿)》核心要素;对下一阶段状态保持和持续改进目标进行了分解,按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逐一分解了2021年、2022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各项任务,尤其明确了中期审核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刚性要求。

崔刚指出,我校所有师范类专业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在认证状态保持和持续改进工作中思想上不能懈怠,工作上不能疏忽。各专业要按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反思我们专业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要强调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定期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强调工作追责。根据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任务并责任到人。三是要强调结果运用。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师范类专业建设质量。

方忠对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14个师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成立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认真研讨专家反馈意见,反思专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二是注重整改工作成效。面向产出要求,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方面,整改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三是有效推进认证工作持续改进。人才培养是周期性过程,各专业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重视整改过程中的评价与反馈,强化质量意识,构建质量监控闭环系统。整改工作要形成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严格,具有我校特色的师范教育质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