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处主要职责

发布者:pgcadmin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0


评估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质量监控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估等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2.牵头组织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学质量评估和认证工作。如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性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省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等。            

3.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包括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师范类专业状态数据填报、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状态数据填报等,构筑教学运行质量基本数据平台,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和决策提供量化的依据。

4.组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发布。

5.负责全校常态化教学质量监控日常运行,做好课程考试(考查)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协同教务处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6.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督导员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教学常规、学生学风等教学督导工作。

7.协同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8.组织对专业建设质量进行评估,定期开展校内专业评估。               

9.负责收集、整理教学质量评估的前沿信息,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