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督导、反馈与改进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负责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估等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牵头组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以及师范专业认证等各类专业认证工作及后续整改督导工作。
(三)负责省专业监测评估工作、新设专业评估、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定期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工作。
(四)负责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填报、本科专业监测画像工作。
(五)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检查、监控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编制与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六)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教学常规等督导工作,做好课程考试(考查)试卷检查及反馈工作。
(七)推进学校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氛围。
(八)负责收集、整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前沿信息,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